2014年8月22日,8年來4次被判死刑的念斌被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布無罪釋放。2014年12月26日上午,念斌已經向福建省檢察院提交控告書,要求控告8年前辦理念斌投毒案的平潭公安局民警。
昨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馬新嵐在省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上作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在總結過去一年福建高院的工作中,馬新嵐介紹,福建省法院有33個案例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典型案例。
馬新嵐說加強與公安、檢察、司法行政機關的互相配合,積極做好案件的銜接工作,尊重和保障律師依法履職,推動完善防范原價錯案的工作機制。
馬新嵐在工作報告中專門點名了念斌案,“加強重大敏感案件審判工作,依法審結平潭念斌投放危險物質案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鏈接—念斌投毒案
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縣澳前村17號兩戶居民家中多人出現中毒癥狀,其中兩人經搶救無效死亡。警方經過偵查,很快確定是人為投入氟乙酸鹽鼠藥所致,認為其鄰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被逮捕,提起公訴。后該案歷時8年10次開庭審判,4次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2010年10月最高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出不核準死刑的裁定書,并撤銷原判發回福建省高院重審。
2011年5月5日,福建省高院也撤銷了福州市中級法院對念斌的死刑判決,該案件發回福州中院重新審判。
2011年9月7日,該案在福州中院再次開庭審理,在沒有新事實新證據的情況下,福州中院于同年11月24日再次對念斌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4年8月22日,福建高院作出終審判決:一、撤銷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104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二、上訴人念斌無罪。三、上訴人念斌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014年9月,平潭縣公安局已對念斌重新立案偵查。
11月,念斌曾兩次因“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辦理護照遭拒。
2014年12月26日上午,念斌已經向福建省檢察院提交控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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